项目名称 | 赣州中能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 N-甲基吡咯烷酮(NMP)、ɑ-吡咯烷酮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赣州中能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西信丰工业园区,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刘甫先。公司年产10000吨N-甲基吡咯烷酮(NMP)、ɑ-吡咯烷酮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该项目涉及的原料一甲胺、氨水(30%浓度),中间产品氢气和一甲胺溶液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N-甲基吡咯烷酮和ɑ-吡咯烷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一甲胺和氢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2015年)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中间产品氢气为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受赣州中能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其年产10000吨N-甲基吡咯烷酮(NMP)、ɑ-吡咯烷酮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0 | 027047 | |
赖垂明 | 1200000000300450 | 022745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赖垂明 | 1200000000300450 | 022745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皮国新 | 2016年12月17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朱细平 | 2016年12月21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赖垂明 | 2016年12月21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总图布置、生产工艺符合要求,设备性能稳定,安全管理基本到位,针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投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落实到位,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符合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赣州中能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N-甲基吡咯烷酮(NMP)、ɑ-吡咯烷酮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7月3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