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赣州中能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 N-甲基吡咯烷酮(NMP)、ɑ-吡咯烷酮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7-07-03

项目名称

赣州中能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 N-甲基吡咯烷酮(NMP)、ɑ-吡咯烷酮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赣州中能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西信丰工业园区,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刘甫先。公司年产10000吨N-甲基吡咯烷酮(NMP)、ɑ-吡咯烷酮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该项目涉及的原料一甲胺、氨水(30%浓度),中间产品氢气和一甲胺溶液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N-甲基吡咯烷酮和ɑ-吡咯烷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一甲胺和氢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2015年)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中间产品氢气为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受赣州中能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其年产10000吨N-甲基吡咯烷酮(NMP)、ɑ-吡咯烷酮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0    

019542

项目组成员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0    

019542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0    

027047

赖垂明

1200000000300450    

022745

报告编制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0    

019542

赖垂明

1200000000300450    

022745

报告审核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高金生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皮国新

2016年12月17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朱细平

2016年12月21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赖垂明

2016年12月21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总图布置、生产工艺符合要求,设备性能稳定,安全管理基本到位,针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投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落实到位,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符合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赣州中能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N-甲基吡咯烷酮(NMP)、ɑ-吡咯烷酮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7月3日

现场照片

201707031652138968.png

上一篇:玉山县威尔印花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下一篇:宜丰县潭山农机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相关推荐

友情链接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