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广丰区管村加油站整体搬迁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6-09-07

项目名称

广丰区管村加油站整体搬迁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广丰区管村加油站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管村乡管村村,因原有的加油站场地位于浙江江广线(江山至广丰)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广丰区管村加油站位于公路改造红线内,需要进行迁建,于2015年1月20日浙江省江山市凤林镇人民政府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东阳乡人民政府签订土地置换协议,并于2016年5月委托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出具《广丰区管村加油站总平面布置图》。搬迁的广丰区管村加油站占地面积为1600㎡(约2.4亩),站内分为油罐区、罩棚、站房及其附属;站内拟设1台30m³的93#汽油卧式油罐、1台20m³97#汽油卧式油罐和2个50m³柴油卧式油罐。该站总储存能力为100m3(柴油折算成汽油贮量计),属二级加油站,加油站为企业自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3]1346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等的要求,新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便于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使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广丰区管村加油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贯彻“安全为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规定,该站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签字

项目负责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项目组成员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0              

027047


报告编制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报告审核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0        

019542


过程控制负责人

          高金生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结论:1、广丰区管村加油站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程序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

2、在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总平面布置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将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风险程度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报告提交时间

                        2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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