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吉安县凤凰液化气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吉安县凤凰液化气站(以下或简称“该气站”)是一家私营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经吉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凤凰分局核准取得《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吉县)个体名预核字[2017]第7746790号)。项目坐落在吉安县凤凰镇河隔洲村,占地面积3750m2,站区内拟设储罐3台,总容积为105m3(其中:50m³储罐 2台,5m³残液罐 1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新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受吉安县凤凰液化气站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0 | 027047 | |
赖垂明 | 1200000000300450 | 022745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赖垂明 | 1200000000300450 | 022745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皮国新 | 2017年4月24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朱细平 | 2017年4月27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赖垂明 | 2017年4月27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该新建项目选址符合安全条件,拟采用的设备设施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报告建议设计、施工、安装、检测、试产,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特别是防火防爆对策措施后,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5月18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