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鹰潭市远大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鹰潭市远大气体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工业园北兴五路六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于2012年03月08日经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05】0045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审定的许可范围:医用氧气、工业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溶解乙炔、液氨。有效期至2015年03月07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后鹰潭市远大气体有限公司一直抓紧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安全标准化达到三级企业标准,并取得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卓有成效。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需提出延期申请,受鹰潭市远大气体有限公司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0 | 026813 |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0 | 027047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评价结论 | 安全评价结论:该企业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职称,应尽快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有关资格培训。 新增的液氨储罐应经安全验收,新上的液氨稀释配制氨水装置(新增两个氨水罐和冷却水塔)应执行“三同时”手续。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应经当地安监部门验收合格。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6.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