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华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亚克力回收再生循环利用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华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工业园,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17年07月03日,法定代表人为金孝洁。公司拟在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工业园,建设亚克力回收再生循环利用项目。本项目用地面积23333m2(约35亩),总投资额为10000万元。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规定,本项目涉及的对苯二酚、产品甲基丙烯酸甲酯、裂解和精馏尾气中含有的甲醇、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乙酯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余物料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裂解和精馏尾气中含有的甲醇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非典型”裂解化工工艺。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修订版)》(安监总局令第41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项目应申请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该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等。 受江西华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其亚克力回收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0 | 027047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0 | 026813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0 | 026813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皮国新 | 2017年12月21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朱细平 | 2017年12月25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龙镜生 | 2017年12月25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江西华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亚克力回收再生循环利用项目在执行了可研、安全条件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6月11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