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抚州市东乡区同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8-10-11

项目名称

抚州市东乡区同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抚州市东乡区同泰能源有限公司原名称东乡县宏基铜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取得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经营场所是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大富工业园,该经营场所作为无仓储销售经营液氨、甲醇、乙醇、硫酸、盐酸、醋酸、甲醛、粗酚、焦化苯、天然气(甲烷,工业用)、液化石油气、燃料油危化品的联系窗口,签订订单后由生产厂家直接配送。办公室面积为909㎡。该公司根据业主的需要,联系生产厂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从生产厂家将危险化学品运输至业主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55号)和《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的要求:经营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进行安全评价。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项目组成员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欧阳晃文

1500000000300520

027164

报告编制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报告审核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2

027047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胡南云

2018年7月1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尧赛民

2018年7月1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欧阳晃文

2018年7月1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抚州市东乡区同泰能源有限公司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大富工业园经营点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现状的要求。

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7月12日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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