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宏新港科技有限公司亚克力回收再生循环再利用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宏新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工业园,注册资本金为38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17年9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廖诗旺。公司拟在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工业园,建设亚克力回收再生循环再利用项目。本项目用地面积约21.09亩,项目总投资额为11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安监总局第45号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便于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项目组成员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邹文斌 | 1200000000300452 | 024656 |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
报告编制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邹文斌 | 1200000000300452 | 024656 |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衍华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胡南云 | 2018年6月24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邹文斌 | 2018年6月28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朱细平 | 2018年6月28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江西宏新港科技有限公司亚克力回收再生循环再利用项目在执行了可研、安全条件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9月11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