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丰城市秀市镇液化石油气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丰城市秀市镇液化石油气站是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个体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陈友亮,主要负责人邱武。该站坐落在丰城市秀市镇龙头村北仓组荒山丘上(木落岗),站内有50 m3液化石油气储罐2台、100 m3液化石油气储罐1台及容积为5 m3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1台,场地为自有,经营储存设施产权自有,从业人员7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 本项目为液化石油气经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液化石油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第13号)和《关于加强我省燃气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06]11号)的规定,丰城市秀市镇液化石油气站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站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项目组成员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衍华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胡南云 | 2018年12月15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朱细平 | 2018年12月20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尧赛民 | 2018年12月20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丰城市秀市镇液化石油气站所涉及的建筑物、安全通道、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和安全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企业消防和安全管理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12月25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