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江西省宜春远大化工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9-06-27

项目名称

江西省宜春远大化工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该公司整体搬迁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拟建在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湖西路以南,总投资49172.17万元,占地106667㎡,建设一条年处理10000吨DD油的生产线和一条年处理24000吨酸化油的生产线。该项目于2018年12月21日通过了宜春市袁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查,符合项目备案有关规定,予以备案,统一项目代码2018-360902-26-03-031226。

该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为:年处理10000吨DD油(产出760t/a甾醇、1680t/a生育酚、7500t/a脂肪酸甲酯、300t/a植物沥青)、年处理24000吨酸化油(产出15600t/a油酸、2640t/a硬脂酸、3520t/a植物沥青、240t/a前馏分),这些产品、副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料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有:甲醇、甲醇钠-甲醇溶液、硫酸、液碱、乙醇、空气(压缩的)、氮气(压缩的)、柴油发电机使用的柴油、锅炉使用的天然气和硫磺(废水处理得到的含硫废液)。该项目涉及的甲醇、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硫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未涉及剧毒化学品。该项目副产品硫磺属于危险化学品,且涉及回收套用溶剂甲醇、乙醇等,企业应按要求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受江西省宜春远大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其整体搬迁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我公司组织了项目评价组,对该项目工程选址情况进行了考察和论证,并对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项目组成员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欧阳晃文

1500000000300520

027164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报告编制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报告审核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2

027047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皮国新

2018年12月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欧阳晃文

2018年12月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评价结论

江西省宜春远大化工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2月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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