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石油分公司第十四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9-10-09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石油分公司第十四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石油分公司第十四加油站是中石化江西抚州分公司投资的加油站,经营场所为抚州市临川区晏殊大道,主要负责人为刘国春。该站主要经营0#柴油、92#汽油、98#汽油,经营方式为零售,储油罐4个,其中0#柴油储罐2个30m³、92#汽油储罐1个30m³、98#汽油储罐1个30m³,最大储存能力为90m³(柴油折半计算),为三级加油站。建筑及设备为自有产权,现有人数8人。该加油站2015年12月15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4日,由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现在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换证而进行安全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年第55号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下发的《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石油分公司第十四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进行安全评价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项目组成员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2

027047

报告编制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报告审核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衍华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尧赛民

2018年1225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皮国新

2018年1225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朱细平

2018年1225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该加油站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经营单位条件,可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存储成品油安全要求。

报告提交时间

20193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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