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TFT-LCD玻璃精加工扩建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09年12月14日成立的有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位于江西省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城大道沃格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易伟华,注册资本:玖仟肆佰伍拾玖万伍仟伍佰伍拾陆元整,经营范围:超薄电子玻璃、触摸屏玻璃、触控显示模组、显示器件及其它电子元器件的生产、销售及研发;电子行业真空镀膜技术咨询、服务及应用;相关配套设备、零配件及原辅材料生产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禁止类产品及有专项规定的产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25日取得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TFT-LCD玻璃精加工扩产项目备案的通知》(余发改产业字[2014]404号),2016年7月22日取得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高新区发改局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on-cell触控显示研发生产项目备案的通知》(余高发改字[2016]112号),2017年1月26号取得《高新区发改局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备案的通知》(余高发改字[2017]8号)和《高新区发改局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余高发改字[2017]9号),2018年12月14日取得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360598-39-03-030553)。 2018年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TFT-LCD玻璃精加工扩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同年委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TFT-LCD玻璃精加工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项目总投资87023.79万元,占地面积170651.21m2,建设地点位于赛维大道以北,光明路以南。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一期建设,总投资3.4亿元。 本次验收范围为TFT-LCD玻璃精加工扩建项目(一期),主要产品为TFT-LCD玻璃薄化,年产量为200万片;ITO镀膜,年产量为240万片;On-cell触控显示液晶面板,年产量为120万片;镀膜玻璃基板,年产量为115万片/年;3D玻璃盖板(全制程),年产量为500万片。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涉及到的丙酮、工业酒精、乙酸乙酯、硫酸、氢氧化钠、乙酸乙酯、显影剂(氢氧化钾)、稀释剂、硝酸钾、硝酸钠、硝酸、双氧水、高锰酸钾、氯酸钠、硝酸银、重铬酸钾、煤油、天然气(真空热水锅炉的燃料)、氧气(压缩的)、氦气(压缩的)、氩气(压缩的)、氮气(压缩的)等属于危险化学品。 因此该公司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压力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坍塌等;主要有害因素有噪声与振动、高温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及储存场所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5〕第77号修订)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应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张清卫 | 0800000000305620 | 017974 | |
邹文斌 | 1200000000300452 | 024656 | |
报告编制人 | 邹文斌 | 1200000000300452 | 024656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皮国新、邹文斌 | 2019年3月19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邹文斌 | 2019年5月9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朱细平 | 2019年5月19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落实了安全专篇中提出的安全措施,符合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7月11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