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江西祥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储存经营1200吨新能源(甲醇燃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9-10-11

项目名称

江西祥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储存经营1200吨新能源(甲醇燃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祥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主要负责人为黄志红,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位于江西省南城县徐家镇荆竹山工业园区,该公司新建项目选址在江西省南城县徐家镇荆竹山工业园区从事甲醇燃料储存、经营。本经营储存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安全投入2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本项目员工6人,其中管理和技术人员2人,装卸工人3人,门卫1人。该项目设置8台50m3的卧式储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55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及77号令修改的要求,新建、改建项目完成并成功试运行一段时间后,企业对新建、改造项目应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以判断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的符合性,并检查相关安全配套设施“三同时”的有效性、符合性。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项目组成员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2

027047

报告编制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报告审核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衍华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尧赛民

2018年125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皮国新

2018年125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朱细平

2018年125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江西祥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储存经营1200吨新能源(甲醇燃料)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该企业针对评价组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因此,本评价组认为:

该项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安装,为该项目的建设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该项目建设中,针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守。该项目安全现状符合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验收要求。

报告提交时间

201953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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