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省轩利丰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75万片液晶显示屏项目 | ||
项目简介 | 江西省轩利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三兴镇三兴街168号,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1日,法人代表杨文明,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总占地面积42720 m2,拟投资12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便于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项目属于显示器件制造项目。本项目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有盐酸、氢氧化钠等,本项目储存单元和生产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灼烫、机械伤害等。 | ||
姓 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项目组成员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
邹文斌 | 1200000000300452 | 024656 | |
报告编制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况洪 | 1500000000301368 | 026811 |
技术负责人 | 王多余 | 1200000000100048 | 024062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胡南云 | 2019年9月19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朱细平 | 2019年9月19日 | 现场复查、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评价结论:江西省轩利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75万片液晶显示屏生产项目应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危险、有害因素则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可控制在接受范围内。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1月10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