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
项目简介 | 安义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9年4月2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安义县工业园区锦绣大道北侧,法定代表人为刘连勇,注册资本为叁仟陆佰万元整,经营范围为投资建设管道燃气;开发、生产和经营工业、民用、交通、商业燃气;水暖器材安装;燃气用品生产销售;燃气用具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取得《南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的批复安义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安义LNG调峰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洪发改行能字[2018]32号)同意建设安义LNG调峰站项目(项目代码为:2018-360100-45-02-008525)。2018年9月委托内蒙古吉安劳动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安义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LNG调峰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同时委托西宁中油城市燃气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安义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LNG调峰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2019年4月28日建设完成并开始试运行,施工单位为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LNG调峰站位于安义门站西区南侧,规模为12000Nm3/h,站内设置1台50m3LNG立式储罐,3台6000Nm3/h的空温式气化器,1台300Nm3/h的储罐增压器,1台300Nm3/h的卸车增压器,1台300Nm3/h的BOG甲热器,1台300Nm3/h的EAG加热器,1台12000Nm3/h的水浴式加热器,1座12000+300Nm3/h的调压计量橇,1套氮气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完成并成功试运行一段时间后,企业对新建、改造项目应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以判断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对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的符合性,并检查相关安全配套设施“三同时”的有效性、符合性。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项目组成员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况洪 | 1500000000301368 | 026811 | |
邹文斌 | 1200000000300452 | 024656 | |
报告编制人 | 邹文斌 | 1200000000300452 | 024656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王多余 | 1200000000100048 | 024062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胡南云、况洪 | 2019年6月13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邹文斌 | 2019年7月16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皮国新 | 2019年7月31日 | 提出审核意见 | |
评价结论 | 安义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LNG调峰站项目选址符合城镇规划,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成熟,采取了较完善的安全设施和措施,达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可靠。本项目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11月27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