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吉安市华荣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双氧水储存经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吉安市华荣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2日,于2017年1月3日经吉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杜春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1693718006N。该公司位于江西吉安县高新区西区朝阳路与规划路交叉口,属于化工集中区,登记经营范围为:各种助焊剂、溶剂、清洗剂、润滑油和银、锡、镍电子材料的加工和销售;房屋租赁;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该公司原贮罐区共设10个40m3卧式贮罐,主要储存无水乙醇、异丙醇、甲醇、二甲苯、醋酸乙酯等液体危险化学品,前期已进行安全评价,于2019年12月21日取得由吉安县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0日,经营方式:带储存设施,许可范围:甲苯、甲醇、邻二甲苯、正丁醇、正己烷、乙酸乙酯、无水乙醇、异丙醇、丙酮、环己酮。 由于市场发展需求,公司拟在罐区预留空地新增两个40m³双氧水储罐,于2020年3月17日取得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安市华荣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双氧水储存经营建设项目的备案登记信息表”,于2020年3月委托九江石化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出具总平面布置图。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涂志刚 | 1600000000300915 | 028971 |
技术负责人 | 王多余 | 1200000000100048 | 024062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尧赛民 | 2020年3月25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 | |
皮国新 | 2020年3月25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邹文斌 | 2020年3月25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校对资料 | |
评价结论 | 吉安市华荣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储存经营双氧水项目选址合理,采用的储存技术、方法成熟、可靠。本项目在设计、建设、施工及投入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GB50016-2014)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原则,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在此基础上项目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可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3月31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