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凤台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关店社区LNG瓶组气化站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06-15

项目名称

凤台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关店社区LNG瓶组气化站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凤台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淮南市凤台县凤凰湖新区十里路南侧,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公司法人刘永涛,注册资3000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输配、供应和销售燃气;制造和销售燃气具及计量仪器和仪表;开发燃气和有关燃料的储存,运输及输配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经营管理业务,车用能源燃气的供应及加气站的经营;燃气相关产业开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原安监总局令第36号,原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正)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便于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项目组成员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丁智嵩

1200000000300121

024082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报告编制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丁智嵩

1200000000300121

024082

报告审核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过程控制负责人

涂志刚

1600000000300915

028971

技术负责人

王多余

1200000000100048

024062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胡南云

2020年5月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丁智嵩

2020年5月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尧赛民

2020年5月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本项目认真实施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和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确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则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能够满足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05月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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