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孝感市孝云大道长兴三路延伸工程——北京路立交工程垮107国道项目 | ||
项目简介 |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593号)如下规定: “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第二十八条 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孝感市孝云大道长兴三路延伸工程——北京路立交工程垮107国道项目施工单位,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相关安全风险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何明礼 | 1500000000201299 | 030004 |
项目组成员 | 何明礼 | 1500000000201299 | 030004 |
陈建松 | S011041000110192002406 | 027644 |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
报告编制人 | 何明礼 | 1500000000201299 | 030004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涂志刚 | 1600000000300915 | 028971 |
技术负责人 | 王多余 | 1200000000100048 | 024062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何明礼 | 2020年6月2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陈建松 | 2020年6月3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朱细平 | 2020年6月5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孝感市孝云大道长兴三路延伸工程——北京路立交工程垮107国道项目的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设计标准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安全性风险值是可以接受的。在有效的管控下,交通安全与工程建设安全的目标均可以实现。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6月9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