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标准规范,结合《安全评价通则》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经营、储存条件。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本项目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茶陵县祥发烟花商贸有限公司为一家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是茶陵县腰潞镇东山村,注册资本50万元,2017年11月9日成立,于2017年11月9日在茶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4MA4P931Q80,法人代表(即主要负责人)为陈金生。该企业于2018年1月15日取得原茶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湘)YHPF[2018]CAL00001号,原许可经营范围:烟花类:(C、D)级和爆竹类:(C)级,有效期至2021年1月15日。 茶陵县祥发烟花商贸有限公司为延期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拟许可经营范围是:烟花类:(C、D)级和爆竹类:(C)级。该企业的办公室、值班室、围墙、防雷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均已齐备,茶陵县祥发烟花商贸有限公司与具有相应运输资质的攸县东风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烟花爆竹成品运输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