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资溪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资溪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31日,于2020年6月24日经资溪县行政审批局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8767025457U),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住所;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解放南路18号,注册资金34万元,法定代表人章征如,公司现有员工8人,烟花爆竹仓库位于资溪县鹤城镇泉坑路口。该公司主要从事C级烟花类、C级爆竹类储存及经营(批发)。该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为(赣)YHPF[2013]FZ001号,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于2017年12月31日取得原抚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AQBⅢYHSC(赣10)20170104,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0日。 该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向资溪县应急管理局提出暂停经营烟花爆竹业务,为了稳定资溪县烟花爆竹市场,于2020年11月4日资溪县人民政府向抚州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关于恳请配合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的函”。 该公司于2020年11月经抚州市科创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现状地形图,于2020月12月经北京蓝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该公司库区设有2栋1.3级烟花爆竹仓库,其中1号爆竹库房面积188.15㎡,危险等级1.3级,核定药量4000kg;2号烟花库房面积253.7㎡,危险等级1.3级,核定药量5000kg。 该公司各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储存经营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由于该公司经营许可证已过期,需换证而进行安全评价。 | |||
姓 名 | 专业能力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侯 英 | 爆破技术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项目组成员
| 喻荷兰 | 火炸药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孙洪杰 | 安全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张 伟 | 电气 | 1700000000301547 | 031413 | |
董 光 | 机械 | 1800000000301254 | 032850 | |
尧赛民 | 化学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侯 英 | 爆破技术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孙洪杰 | 安全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尧赛民 | 化学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周水波 | 冶金 | S011044000110192002624 | 023583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化工工艺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彭呈喜 | 火炸药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侯英 | 2021年1月19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尧赛民 | 2021年1月19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提出评价意见 | ||
张伟 | 2021年1月19日 | 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提出评价意见 | ||
董光 | 2021年1月19日 | 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提出评价意见 | ||
孙洪杰 | 2021年1月19日 | 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资溪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现状符合储存烟花类(C级)、爆竹类(C级)产品的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1月22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