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绍兴市安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绍兴市安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前身为绍兴市上虞民爆化建有限公司,民爆公司所属设办公室、财务科、绍兴市上虞化建仓库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风山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部、民爆经营部、危化经营部及三个储存仓库。2015年5月由民爆公司法人独资,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部设为二级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名称变更为绍兴市安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公司法人王志强,注册资本225万元,经营区域上虞区烟花爆竹(C级(架子烟花除外)、D级)。公司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及从业人员9名。 企业注册场所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越湖路98号,烟花爆竹仓库位于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东光村。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有二幢库房(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1-2级,面积288m2,最大核定药量3t;2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仓库,面积510m2,最大核定药量10t),上一周期于2018年经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评价合格,并于2018年9月取得由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原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浙)YHPF(2018)0611号,有效期至2021年9月11日),允许上虞区烟花爆竹(C级(架子烟花除外)、D级)。公司已取得了由绍兴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1月。 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并于2021年5月到现场进行了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本次评价库区内外部距离、消防设施、建筑防火等级、防雷等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进行评价。该项目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项目,所储存的烟花爆竹为爆炸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另外根据GB 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项目各储存单元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各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条件、储存品种、周边环境等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报告有效期为叁年。 若企业后续违规超量储存(超过其承诺的限定1号库为3t,2号库为10t),则本报告结论不成立。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项目组成员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张 伟 | 1700000000301547 | 031413 | |
董 光 | 1800000000301254 | 032850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侯 英 | 2021.5.10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 | |
孙洪杰 | 2021.5.10 | 资料收集、报告编制 | |
尧赛民 | 2021.5.10 | 现场勘察、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经过对绍兴市安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经营管理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组确认:绍兴市安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库区运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仓库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绍兴市安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1-2级,可储存A、B、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3000kg;2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10000kg,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7月22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