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青田县开门红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青田县开门红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2017年10月份公司股份重新组建。企业提供了由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16938754580),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员工9人,主要在青田县范围内批发经营烟花爆竹。 企业注册场所位于浙江省青田县高市乡练岙村公路27号,烟花爆竹仓库位于浙江省青田县高市乡练岙村。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有二幢库房(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1-2级,面积196.9m2,最大计算药量1t;2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仓库,面积444.9m2,最大计算药量5t),上一周期于2018年经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评价合格,并于2018年9月取得由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原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浙)YHPF(2018)1009号,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5日),允许青田县烟花类(A、B、C、D)级,爆竹类(B、C)级批发经营。企业取得了由丽水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月9日。 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并于2021年5月到现场进行了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本次评价库区内外部距离、消防设施、建筑防火等级、防雷等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进行评价。该项目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项目,所储存的烟花爆竹为爆炸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另外根据GB 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项目各储存单元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各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条件、储存品种、周边环境等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报告有效期为叁年。 若企业后续违规超量储存(超过其承诺的限定1号库为1t,2号库为5t),则本报告结论不成立。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项目组成员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侯 英 | 2021.5.8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孙洪杰 | 2021.5.8 | 资料收集、报告编制 | |
尧赛民 | 2021.5.8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青田县开门红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1-2级,可储存A、B、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1000kg;2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5000kg,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10月8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