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万载县兴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烟火药(仅限亮珠、药柱自产自用),C级组合烟花类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 | 万载县兴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4月18日,于2017年11月24日经原万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现为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2065387920K,住所位于万载县株潭镇林场,法定代表人为鲍猷燕,注册资本40万元。2017年11月06日经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为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赣)YH安许证字[2017]090506号,有效期2016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3日,主要负责人鲍猷燕,单位地址位于万载县株潭镇车陂村,原许可范围:C级组合烟花类、A级烟火药(仅限亮珠自产自用)。 为适应发展需求,经万载县政府审查,核定万载县兴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符合万载县花炮产业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该项目由“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进公司”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等要求对厂区进行了规划改建设计,并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项目占地面积350亩,总投资约800万元,设计年生产组合烟花15万箱,年产值2000万元;烟火药(亮珠、药柱)自产自用。 该企业工、库房等建构筑物共112栋,建筑面积8171㎡。该企业按岗位需求应配备员工160人,因停产整改,现有员工60人,其中特种作业人员20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均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技术、管理人员已从事烟花生产和管理多年,其他从业人员以当地村民为主,经多次企业内部培训合格后上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根据2015年4月2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54号令)、《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通知》(赣安监管花炮字〔2016〕45号)等相关规定,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烟火药(仅限亮珠、药柱自产自用)、C级组合烟花类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侯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项目组成员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卢柄衡 | 1700000000301577 | 031440 | |
张伟 | 1700000000301547 | 031413 | |
报告编制人 | 侯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卢柄衡 | 1700000000301577 | 031440 | |
张伟 | 1700000000301547 | 031413 | |
报告审核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侯英 | 2021年10月12日 | 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 |
张伟 | 2021年10月12日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卢柄衡 | 2020年11月01日 | 现场勘查、资料分析、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万载县兴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烟火药(仅限亮珠、药柱自产自用),C级组合烟花类生产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 |
18、(终稿)万载县兴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安全验收评价报告.pdf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