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辰星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上饶市广丰区辰星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20日,于2021年4月20日经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1122MA3ACB1541,法定代表人:刘小勇。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霞峰镇坑东村,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烟花爆竹零售,烟花爆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2021年02月28日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印发的《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内容中“第八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稳定烟花爆竹产品价格,有效打击烟花爆竹经营走私行为,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区应急管理局提出的《关于新成立一家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的报告》”的要求,上饶市广丰区辰星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申请新建烟花爆竹仓储、销售项目,经项目所在居民委员会、项目所在上饶市广丰区霞峰镇镇人民政府及上饶市广丰区应急管理局同意后,向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了备案登记的相关工作。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04月21日就该项目下发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通过了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的上饶市广丰区辰星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仓储项目,项目统一代码为:2104-361122-04-01-375682,符合项目备案有关规定。另外上饶市广丰区国土资源局霞峰国土资源所出具了“上饶市广丰区辰星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仓储用地选址在霞峰镇坑东村原江西霞峰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工矿建设用地,该工矿建设用地面积为52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证明。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正)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扩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该项目已按照“三同时”程序进行,该公司于2021年9月委托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21年10月委托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并取得由上饶市应急管理局颁发《上饶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设计审查备案意见书》(编号202103)。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受该公司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新建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项目组成员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侯 英 | 2021.12.7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孙洪杰 | 2021.12.7 | 资料收集、报告编制 | |
尧赛民 | 2021.12.7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上饶市广丰区辰星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位于上饶市广丰区霞峰镇坑东村的烟花爆竹储存库能够达到储存、经营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产品的安全条件,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12月14日 |
107、上饶市广丰区辰星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pdf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