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万载县金塔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C级组合烟花类(不含亮珠)、C级爆竹类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万载县金塔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5月23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2016年04月11日经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922069706183K,法定代表人龙启富,注册资本200万元,固定资产1200万元,住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株潭镇同胜村,企业按产能需生产职工180多人,因停产整改中,现有职工60多人,安全管理人员2人,特种作业人员12人,兼职安全员6人。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YH安许证字[2015]031064号,主要负责人龙启富,单位地址位于万载县株潭镇同胜村,有效期至2018年01月18日,许可范围:爆竹、烟花、烟火药类;产品分级:A、C级;产品分类:C级烟花类(组合烟花类)、C级爆竹类、A级烟火药类(仅限亮珠自产自用)***,主要负责人陈桂英因整改需要,现申请将主要负责人龙启富变更为陈小玲。 该项目位于万载县株潭镇同胜村,为适应发展需求,依据万载县人民政府(万府字[2020]105号)文件,经万载县政府审查,核定万载县金塔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符合万载县花炮产业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该项目由“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等要求在原许可范围(减去烟火药亮珠生产线)内对厂区进行了规划改建设计并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项目占地面积368亩,总投资约800万元,设计年生产组合烟花类(不含亮珠)产品12万箱,产值2000万元,年生产爆竹类产品8万箱,产值1000万元。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万载县金塔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2015年4月2日修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通知》(赣安监管花炮字〔2016〕45号)的要求,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C级组合烟花类(不含亮珠)、C级爆竹类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侯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项目组成员 | 侯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张伟 | 1700000000301547 | 031413 | |
卢柄衡 | 1700000000301577 | 031440 |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报告编制人 | 侯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卢柄衡 | 1700000000301577 | 031440 | |
张伟 | 1700000000301547 | 031413 | |
报告审核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侯英 | 2021年10月05日 | 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 |
张伟 | 2021年10月05日 | 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 |
卢柄衡 | 2021年10月05日 | 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 |
孙洪杰 | 2021年10月05日 | 资料分析 | |
评价结论 | 万载县金塔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C级组合烟花类(不含亮珠)、C级爆竹类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1月21日 |
33、万载县金塔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安全验收评价报告.pdf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