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标准规范,结合《安全评价通则》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经营、储存条件。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本项目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醴陵市裕登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为一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2022年1月7日成立,2022年2月8日在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81MA7EJ83E1R,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建武,注册地址是醴陵市船湾镇四方社区公路组。该公司的仓储设施是租用地处醴陵市船湾镇四方社区(原醴陵市船湾镇四和村于2019年并于醴陵市船湾镇四方社区)的醴陵市金湾出口花炮厂的29#、30#成品库作为烟花爆竹经营公司成品仓库。 醴陵市金湾出口花炮厂成立于2008年1月9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建武(即主要负责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81670760033Y,该企业位于醴陵市船湾镇四方社区,经济类型为普通合伙企业,企业于2019年12月19日取得湖南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湘.B)YH安许证字[2019]022689,有效期至2019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18日,许可范围:爆竹类:爆竹类(C)级。 根据市场的需求,以及企业自身意愿,醴陵市金湾出口花炮厂将本企业29#、30#成品库租赁给醴陵市裕登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作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其中29#成品库设计建筑面积为540m2,实际建筑面积为540m2,危险等级为1.3级,限药量为10000kg,30#成品库设计建筑面积为450m2,实际建筑面积为450m2,危险等级为1.3级,限药量为10000kg。设计单位:湖南省民用爆破工程安全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醴陵市裕登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为首次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拟申请经营范围是:烟花类:(C、D)级和爆竹类:(C)级国内销售。该企业的办公室、值班室、围墙、防雷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均已齐备,醴陵市裕登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与具有相应运输资质的江西江龙集团兴海汽运有限公司签订烟花爆竹成品运输协议。 受醴陵市裕登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针对爆竹产品经营储存活动中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被评价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对现场进行认真细致的勘察及讨论的基础上,评价项目组针对现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与委托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和整改意见并达成共识。评价项目组采用安全检查表法、爆炸冲击波安全距离系数分析法(K系数法)进行了风险评价。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