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开

金沙县兴隆烟花爆竹厂技改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2-05-10

项目名称

金沙县兴隆烟花爆竹厂技改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金沙县兴隆烟花爆竹厂是一家专门生产爆竹产品的企业,法人代表:李志胜。该厂生产的生产品种为爆竹类(C级),该厂2021年2月2日取得了贵州省应急管理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YH安许证字【2021】020070号,有效期至2024年02月01日。

金沙县兴隆烟花爆竹厂20201115通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证书号:黔07AQBYHⅢ 202000009,有效期至2023年11月。

厂区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岚头镇东隆村三组,占地面积约75亩,现有建(构)筑物共69栋(包含临时存药洞13栋其中1.1级、1.3级工房27栋,1.3级临时存药洞13栋,1.1级、1.3级库房4栋,其他建()筑物25栋。同时,各建(构)筑物均设置了消防、防雷、防静电及视频监控等安全措施。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赵维

S011053000110202001893

040190

项目组成员

 

S011053000110202001893

040190

1800000000301189

034348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张飞虎

S011032000110193000949

036205

潘承周

S011053000110193002447

039342

李家国

1800000000201239

023470

报告编制人

 

S011053000110202001893

040190

李家国

1800000000201239

023470

潘承周

S011053000110193002447

039342

报告审核人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S011035000110202001361

027047

技术负责人

彭呈喜

0800000000101601

002717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李家国

2022年03月09日-23日

资料收集、报告编制

赵维

2022年03月09日-23日

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张松

2022年03月09日-16日

调查分析

潘承周

2022年03月09日-23日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报告编制

评价结论

经过对金沙县兴隆烟花爆竹厂技改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该项目的周边环境、外部安全距离、内部安全距离、总平面布置、生产场所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能够满足现阶段爆竹类(C级)的安全条件要求。本评价认为:金沙县兴隆烟花爆竹厂技改项目具备安全验收合格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205月06

157、金沙县兴隆烟花爆竹厂技改项目安全验收报告.pdf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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