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标准规范,结合《安全评价通则》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经营、储存条件。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本项目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醴陵市金星花炮销售有限公司为一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0月21日成立,于2020年11月13日在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81MA4L1AFNXL,注册资本5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彭光卫,注册地址是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东富镇森冲村万冲组(由醴陵市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一期2栋102房变更而来)。该企业于2019年4月10日取得株洲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湘)YHPF[2019]ZZS00076,许可经营范围: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国内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4月9日。该公司的仓储设施是租用地处醴陵市东富镇森冲村大石塘组的醴陵市金星出口烟花鞭炮厂的100#、101#成品库作为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的储存仓库。 醴陵市金星出口烟花鞭炮厂为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该企业成立于2009年10月16日,经济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彭光卫,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81732889474F,位于醴陵市东富镇森冲村大石塘组,于2019年12月26日取得湖南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湘)YH安许证字[2019]060613,有效期2019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5日,许可生产范围:爆竹类、引火线类:爆竹类(C)级、引火线(皮纸引自用)。 根据市场的需求,以及企业自身意愿,醴陵市金星花炮销售有限公司租赁醴陵市金星出口烟花鞭炮厂的100#、101#成品库给作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其设计建筑面积分别为1000、1000m2,实际建筑面积分别为1000、1000m2,危险等级均为 1.3 级,限药量分别为9000、9000kg。设计单位:湖南省泰衡民用爆破工程安全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醴陵市金星花炮销售有限公司为延期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许可经营范围不变: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国内销售。该企业的办公室、值班室、围墙、防雷防静电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均已齐备,醴陵市金星花炮销售有限公司与具有相应运输资质的宜春龙达物流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烟花爆竹危险货物运输合同。 受醴陵市金星花炮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针对烟花爆竹产品经营储存活动中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被评价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对现场进行认真细致的勘察及讨论的基础上,评价项目组针对现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与委托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和整改意见并达成共识。评价项目组采用安全检查表法、爆炸冲击波安全距离系数分析法(K系数法)进行了风险评价。该项目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项目,所储存的烟花爆竹为爆炸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另外根据GB 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项目储存单元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