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波市奉化区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宁波市奉化区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05年8月成立组建的股份制企业,该公司主要承担奉化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的计划、采购和批发业务,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现有员工8人。 企业经营场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新丰路66号,烟花爆竹仓库位于宁波市奉化区尚田镇下畈村达岙岭。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有四座库房,由宁波市奉化区土特产日杂有限公司和宁波市奉化区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合建,2号为1.1-2仓库,1号、3号和4号仓库为1.3级仓库。其中1号和3号库房为宁波市奉化区土特产日杂有限公司所有,2号和4号库房为宁波市奉化区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所有。上一周期于2020年4月经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评价合格,并于2020年9月4日取得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证书编号:(浙)YHPF(2020)0203号,有效期至2023年9月5日),许可经营范围:经营区域:奉化;烟花类(A、B、C、D)、爆竹类(B、C)。该企业于2020年7月取得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企业委托我公司对其仓库进行安全评价。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并于2023年2月到现场进行了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本次评价库区内外部距离、消防设施、建筑防火等级、防雷等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进行评价。该项目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项目,根据AQ4131-2023《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项目储存单元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储存单元均不构成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条件、储存品种、周边环境等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报告有效期为叁年。 若企业后续违规超量储存(超过其承诺的限定2号仓库为1t,4号仓库为10t),则本报告结论不成立。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项目组成员 | 张飞虎 | S011032000110193000949 | 036205 |
周水波 | S011044000110192002624 | 023583 | |
董光 | 1800000000301254 | 032850 |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喻荷兰 | 2023.2.21-2.22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尧赛民 | 2023.2.21-2.22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经过对宁波市奉化区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及安全管理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组确认:宁波市奉化区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与宁波市奉化区土特产日杂有限公司合建仓库,2号和4号仓库由宁波市奉化区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使用)烟花爆竹仓库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库区运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仓库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宁波市奉化区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2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1-2级,可储存A、B、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为1000kg;4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可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为10000kg。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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