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万安县万荷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预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6-09-07

项目名称

万安县万荷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万安县万荷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并于2014年12月取得了江西省商务厅批准的“关于对南昌市等地拟新建迁建加油站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拟建的万安县万荷加油站占地面积为3050 m2(合计4.57亩),站内分为加油罩棚区、站房区、油罐区以及附属设施;站内拟设30 m3 0#柴油卧式油罐2台、30 m3 93#汽油卧式油罐2台及30 m3 97#汽油卧式油罐1台。该站总储存能力为120 m3(柴油折半),属二级加油站,加油站为企业自有。

万安县万荷加油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贯彻“安全为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规定,该站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签字

项目负责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项目组成员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0                     

027047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0   

026813


报告编制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报告审核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0        

019542


过程控制负责人

          高金生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结论:1、万安县万荷加油站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程序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

2、万安县万荷加油站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的要求。在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总平面布置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将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拟建的万安县万荷加油站的安全设立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规范的要求。  

报告提交时间

                        2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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