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乐安县谷岗供销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乐安县谷岗供销加油站是一家个体经营企业,经营场所为抚州市乐安县谷岗乡谷岗街。该站主要经营0#柴油、93#汽油,经营方式为零售,储油罐2个,其中0#柴油储罐1个,为30m³,93#汽油储罐1个,为30m³,储存能力为45m³(柴油折半计算),为三级加油站。建筑及设备为自有产权,现有人数4人。该加油站2013年9月25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赣抚安经(乙)字[2013]000031号,由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现在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换证而进行安全评价。 受乐安县谷岗供销加油站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站经营许可换证工作的安全现状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况洪 | 1500000000301360 | 026811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0 | 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皮国新 | 2016年9月5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况洪 | 2016年9月1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尧赛民 | 2016年9月1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加油站安全评价检查表》规定,加油站所提供的文件和现场勘查、检测、检查,评价组认为:站区布置、安全管理、安全距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主体基本符合标准要求。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经检验检测符合标准要求;消防检验符合要求。有省经贸委成品油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符合要求。希望加油站严格管理,加紧整改,认真的执行各项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上去。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3月17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