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萍乡富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石灰生产线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萍乡富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16日,位于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萍乡陶瓷产业基地(下埠工业园),法人代表为张全明,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非金属粉体产品、石灰,加工、销售等。该公司拟达到建设规模年产石灰8万吨,并于2016年2月24日取得萍乡市湘东区发改委的备案通知。 受萍乡富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其年产石灰8万吨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况洪 | 1500000000301360 | 026811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0 | 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皮国新 | 2016年7月25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况洪 | 2016年7月20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龙镜生 | 2016年7月20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萍乡富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石灰8万吨建设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