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抚州润发燃气有限公司东乡区天然气门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抚州润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该公司”) 成立于2012年11月23日,于2016年3月23日从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1029058800879Y,现住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李琪胜,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经营范围为建设和经营管道天然气管网及相关设施;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安装、维修。 根据《东乡区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3-2030》,抚州润发燃气有限公司在东乡区渊山岗工业园环路南侧,建设一座天然气门站,用于接收上游省网分输站来的天然气,作为东乡区天然气气源站,为县城内各类用户供气。该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取得东乡区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抚州润发燃气有限公司东乡区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函字[2015]90号),于2015年8月27日取得东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抚州润发燃气有限公司东乡区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东发改字[2015]242号)。该公司于2015年9月委托中检集团福建康泰测试评价技术有限公司(资质)编制本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有关学家审查通过;于2016年7月委托山东润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资质)编制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于2016年8月9日取得东乡区建设局文件“关于《抚州润发燃气有限公司东乡区天然气门站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批复”(东建文[2016]23号)。现公司天然气门站已建设完成。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83号)、《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赣建字〔2012〕4号)等的规定,确保建设项目建成后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实现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和生产、利润的同步增长;该公司特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新建的天然气门站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项目组成员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欧阳晃文 | 1500000000300520 | 027164 | |
报告编制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胡南云 | 2018年4月10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尧赛民 | 2018年4月10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欧阳晃文 | 2018年4月10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安全评价结论:抚州润发燃气有限公司东乡区天然气接收门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齐全,项目的生产方法合理、工艺成熟、安全性较好。安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的主要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较为严格,运营至今未发生安全事故。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近期通过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因此,本评价报告认为该门站天然气运营的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安全设施和措施满足安全运营的要求,该项目已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