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行业

上饶市广丰区鸿达出口花炮有限公司爆竹生产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8-05-31

项目名称

普定县吉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异地改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第13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222号令)、《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54号令)、《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253号《关于全面改善规范我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GB50161-2009《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为安全评价依据。

受上饶市广丰区鸿达出口花炮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该企业爆竹生产安全评价工作。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项目组成员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况洪

1500000000301360    

026811

张宗敏

1500000000302190    

026810

报告编制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张宗敏

1500000000302190    

026810

报告审核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高金生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刘春文

2017年4月19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况洪

2017年4月22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张宗敏

2017年4月22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该企业符合生产C级爆竹(爆竹类)产品的安全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5月31日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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