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结合《安全评价通则》、《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生产、储存条件。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本项目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醴陵市众兴烟花鞭炮厂原名为醴陵市永兴烟花鞭炮厂成立于2008年12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81595498994C,于2020年3月30日经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并取得企业名称登记保留意见书[(醴陵)登记内名预登字(2020)277号];厂址位于醴陵市王坊镇温泉村,为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秀文,该企业于2015年12月21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湘)YH安许证字[2015]061912,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0日,原许可范围为:爆竹类、引火线类:爆竹类(C)级、引火线(纸引火线)。 受醴陵市众兴烟花鞭炮厂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醴陵市众兴烟花鞭炮厂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针对爆竹产品生产活动中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被评价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对现场进行认真细致的勘察及讨论的基础上,评价项目组针对现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与委托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和整改意见并达成共识。评价项目组采用安全检查表法、直观经验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数据对比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法、爆炸冲击波伤害模型法进行了风险评价。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