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鸿宇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原名为醴陵市鸿宇出口花炮厂,厂址位于醴陵市李畋镇裕民村,原企业类型为普通合伙企业,原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17]031812,原许可范围:烟花类、爆竹类:喷花类(不含亮珠,C)级、玩具类(线香型/晨光花,C)级、爆竹类(C)级,有效期为2017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29日,由于投资人喻德明加入该企业,经投资人喻德明、醴陵市鸿宇出口花炮厂(普通合伙)2个投资人商量达成共识,于2020年4月24日取得企业名称登记保留意见书,改名为醴陵市鸿宇烟花鞭炮有限公司,编号:(醴陵)登记内名预登字[2020]373号,企业类型改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为王怡芳。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生产条件的安全化,醴陵市鸿宇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受其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54号)等法律法规及《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等要求对醴陵市鸿宇烟花鞭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