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行业

万载县永丰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0-07-09

项目名称

万载县永丰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万载县永丰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824日,是一家经营烟花、爆竹为主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万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2561052919B号,公司注册资本518万元,固定资产50万元,法定代表人柳福明,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双桥镇黄源村。公司现有员工15人,其中专职安全员2人,特种作业人员2人,办公地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双桥镇黄源村(江西省猎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办公楼内)。

公司于2017年0828日经原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为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赣)YHPF[2010]YCN000016号(延期许可),主要负责人柳福明,仓储设施地址位于万载县双桥镇,许可经营范围:烟花类:B、C、D级,爆竹类:C级。有效期2017年0828日至2020年0827日。

公司主要从事B、C、D级烟花类、C级爆竹类产品销售,年销量16.5万箱,销售额3800万元,产品全部出口。公司仓库采用租赁形式,烟花仓库位于万载县双桥镇黄源村,租赁江西省猎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268号1.3级成品库,建筑面积820平方米,储存药量20000kg,用于存放C、D级烟花产品;272号1.1-2级成品库,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储存药量7000kg,用于存放B级烟花产品。爆竹仓库位于万载县双桥镇昌田村,租赁万载县双桥昌发制造有限公司58号1.3级成品库,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储存药量5000kg,用于存放C级爆竹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第13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等相关规定,该公司取得原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有效期2017年0828日至2020年0827,因此该公司需要换证而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项目组成员

张 伟

1700000000301547

031413

卢柄衡

1700000000301577

031440

报告编制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张 伟

1700000000301547

031413

卢柄衡

1700000000301577

031440

报告审核人

侯 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2

027047

技术负责人

廖凯峰

1200000000100048

024062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喻荷兰

2020年04月23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估意见

卢柄衡

2020年04月23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提出评估意见

张伟

2020年04月23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提出评估意见、收集资料、报告编制

评价结论

万载县永丰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现状符合储存烟花类(B级、C级、D级)、爆竹类(C级)产品的安全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05月10日

现场照片

Compress_图片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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