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行业

万载县东方火神贸易有限公司C级玩具类(线香型晨光花)、C级爆竹类产品生产项目安全评估报告

更新时间:2020-07-09

项目名称

万载县东方火神贸易有限公司C级玩具类(线香型晨光花)、C级爆竹类产品生产项目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简介

万载县东方火神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6月11日,是一家经营烟花、爆竹为主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万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2309247677A号,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固定资产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辉,注册地址位于万载县汽车服务广场服务大楼六楼。公司现有员工10人,其中专职安全员2人,特种作业人员2人,办公地址位于万载县汽车服务广场服务大楼六楼。

公司于2017年06月05日经原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为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赣)YHPF[2014]YCN000006号,主要负责人周辉,仓储设施地址位于万载县双桥镇,许可经营范围:烟花类:B、C、D级,爆竹类:C级。有效期2017年06月06日至2019年06月05日。

公司主要从事B、C、D级烟花类、C级爆竹类产品销售,年销量13万箱,销售额1800万元,产品全部出口。公司仓库采用租赁形式,烟花仓库位于万载县双桥镇黄源村,租赁江西省猎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269号1.3级成品库,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储存药量15000kg,用于存放C、D级烟花产品;273号1.1-2级成品库,建筑面积210平方米,储存药量6000kg,用于存放B级烟花产品。爆竹仓库位于万载县双桥镇尚庄村,租赁万载县赣中花炮制造有限公司128号1.3级成品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储存药量20000kg,用于存放C级爆竹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13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烟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54号令)等相关规定,万载县东方火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企业)需要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受企业委托,我公司对该企业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在收集、分析企业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委托方的基本条件进行了审核,确认该企业基本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厂区风险进行了综合评估,确认处于可控范围,决定接受委托,对万载县东方火神贸易有限公司依法开展评价。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项目组成员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张伟

1700000000301547

031413

卢柄衡

1700000000301577

031440

报告编制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张伟

1700000000301547

031413

卢柄衡

1700000000301577

031440

报告审核人

侯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过程控制负责人

邹文斌

S011032000110192001449

024656

技术负责人

廖凯峰

1800000000100119

018970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张伟

2020年04月24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资料收集、提出意见、报告编制

   卢柄衡

2020年04月24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喻荷兰

2020年04月24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万载县东方火神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现状符合储存烟花类(B级、C级、D级)、爆竹类(C级)产品的安全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05月08日

现场照片

图片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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