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行业

万载县鑫胜烟花出口有限公司A级烟火药类(亮珠)、C级组合烟花类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0-11-30

项目名称

万载县鑫胜烟花出口有限公司A级烟火药类(亮珠)、C级组合烟花类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万载县鑫胜烟花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8月06日,属有限责任公司,经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922MA38R2UA58,法定代表人陈明义,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万载县株潭镇同胜村洤源组,现有职工180多人,安全管理人员2人,特种作业人员28人,固定资产1200万元。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YH安许证字[2017]090518号,有效期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06月30日,许可范围:烟花类、烟火药类生产;产品分级:A、C级;产品分类:C级组合烟花类、A级烟火药类(仅限自产自用亮珠)***。

该项目位于万载县株潭镇同胜村洤源组,为适应发展需求,依据万载县人民政府(万府字[2020]87号)文件,经万载县政府审查,核定万载县鑫胜烟花出口有限公司符合万载县花炮产业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该项目由“湖南中化恒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等要求对厂区进行了规划改建设计并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项目占地面积288亩,总投资约500万元,设计年生产组合烟花16万箱。

为落实“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万载县鑫胜烟花出口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通知》(赣安监管花炮字〔2016〕45号)的要求,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A级烟火药类(亮珠)、C级组合烟花类生产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侯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项目组成员

卢柄衡

1700000000301577

031440

侯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报告编制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卢柄衡

1700000000301577

031440

张伟

1700000000301547

031413

报告审核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2

027047

技术负责人

廖凯峰

1800000000100119

018970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喻荷兰

2020年10月11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卢柄衡

2020年10月11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提出评价意见、收集资料、报告编制

张伟

2020年10月11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万载县鑫胜烟花出口有限公司A级烟火药类(亮珠)、C级组合烟花类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10月20日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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