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标准规范,结合《安全评价通则》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经营、储存条件。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本项目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醴陵市荣丰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为一家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在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了自主申报名称告知书,注册地址是醴陵市王仙镇温泉村耿塘组,该公司由张强、朱艳丹、张益良出资,注册资本30万元,主要负责人为张益良。醴陵市荣丰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租用醴陵市海丰出口花炮厂5#成品库作为烟花爆竹经营公司成品仓库。 醴陵市海丰出口花炮厂成立于2014年6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张益良,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8139632887XQ,该企业位于醴陵市王仙镇温泉村耿塘组,经济类型为普通合伙企业,企业于2019年3月14日取得湖南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湘)YH安许证字[2019]030345,有效期至2022年3月13日,许可经营范围:烟花类、爆竹类:升空类(旋转升烟花 C)级,旋转类(无固定轴旋转烟花 C、D)级,玩具类(玩具造型 D)级、爆竹类(C)级;该厂成品仓库区设有两栋仓库即:5#、6#成品库,其中5#成品库建筑面积1000m2,危险等级为 1.3 级,核定药量6000kg,6#成品库建筑面积800m2,危险等级为 1.3 级,核定药量6000kg。 根据市场的需求,以及企业自身意愿,醴陵市海丰出口花炮厂将本企业5#成品库作为醴陵市荣丰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于2020年9月11日向株洲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办理家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公司,并得到醴陵市应急管理局支持。租赁的5#成品库设计面积为1000m2,实际建筑面积为1000m2,危险等级为 1.3 级,核定药量6000kg;醴陵市海丰出口花炮厂的设计单位:湖南安淳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