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祥信烟花鞭炮厂为一家爆竹生产的普通合伙企业,厂址位于醴陵市王仙镇三狮村清塘组,原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17]020087,原许可范围:爆竹类:爆竹类(C)级,有效期为2017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18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晏才云。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生产条件的安全化,醴陵市祥信烟花鞭炮厂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受其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54号)等法律法规及《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等要求对醴陵市祥信烟花鞭炮厂爆竹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针对爆竹产品生产活动中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被评价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