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行业

万载县弘天烟花制造有限公司A级烟火药类(仅限亮珠自产自用)、C级组合烟花类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更新时间:2021-01-21

项目名称

万载县弘天烟花制造有限公司A级烟火药类(仅限亮珠自产自用)、C级组合烟花类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万载县弘天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15日,于2018年03月27日经原万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2327642275B,住所位于万载县双桥镇绍江村,法定代表人为朱海鹏,注册资本100万元。2019年12月09日经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赣)YH安许证字[2018]090739号,有效期2019年12月09日至2020年06月30日,主要负责人朱海鹏,单位地址位于万载县双桥镇绍江村,原许可范围:C级组合烟花类、A级烟火药(仅限亮珠自产自用)。

为适应发展需求,依据万载县人民政府(万府字[2020]87号)文件,经万载县政府审查,核定万载县弘天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符合万载县花炮产业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程设计审查方案》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0]9号),由湖南省泰衡民用爆破工程安全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等要求对厂区进行改扩建设计,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分为两个生产厂区,生产一区和生产二区,组合烟花年产值3000万元,年产量30万箱;其中,生产一区年产值1000万,年产量10万箱,生产二区年产值2000万,年产量20万箱。

目前,生产一区配套工库房已按《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标准要求建设完成,生产二区因天气等原因进度缓慢,正在进行建设过程中。因出口订货单紧急,企业须先启动生产一区投产,因此生产一区先进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申请。

该企业生产一区占地面积约220亩,工、库房等建构筑物共97栋,建筑面积5389㎡。该企业生产一区现有员工80人,其中特种作业人员25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均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技术、管理人员已从事烟花生产和管理多年,其他从业人员以当地村民为主,经多次企业内部培训合格后上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第13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54号令)、《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通知》(赣安监管花炮字〔2016〕45号)等相关规定,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A级烟火药类(仅限亮珠自产自用)、C级组合烟花类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侯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项目组成员

侯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卢柄衡

1700000000301577

031440

张伟

1700000000301547

031413

报告编制人

侯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卢柄衡

1700000000301577

031440

张伟

1700000000301547

031413

报告审核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2

027047

技术负责人

廖凯峰

1800000000100119

018970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侯英

2020年11月16日

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张伟

2020年11月30日

资料收集、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卢柄衡

2020年11月30日

资料分析

评价结论

万载县弘天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生产一区A级烟火药类(仅限亮珠自产自用)、C级组合烟花类生产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12月02日

现场照片

图片1.pngCompress_图片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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