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慈溪市凯元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慈溪市凯元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原名为慈溪市杭州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溪分局审核变更。慈溪市杭州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前身原为慈溪市烟花爆竹厂,2005年按照浙江省政府对浙江省烟花爆竹产业政策的导向要求,经宁波市政府部门研究同意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型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原注册名称为慈溪市天桥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同年经股东会决议更名为慈溪市杭州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企业提供了由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0792254124),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员工10人,主要在慈溪市范围内批发经营烟花爆竹。 企业注册场所位于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周至大道58号中国食品城南区4幢1-2层第1-8号,烟花爆竹仓库位于慈溪市周巷镇路湾村八塘沿(海涂前)。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有十幢库房(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仓库,面积827m2,最大核定药量5t;2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仓库,面积630m2,最大核定药量5t;3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仓库,面积772m2,最大核定药量5t;4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仓库,面积573m2,最大核定药量5t;5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仓库,面积673m2,最大核定药量8t;7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仓库,面积772m2,最大核定药量8t;8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1-2级,面积194m2,最大核定药量1t;9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仓库,面积194m2,最大核定药量1t;10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仓库,面积194m2,最大核定药量1t;1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仓库,面积461m2,最大核定药量6t),上一周期于2018年经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评价合格,并于2018年10月取得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原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浙)YHPF(2018)0205号,有效期至2021年10月9日),允许慈溪市烟花类(A、B、C、D)级,爆竹类(B、C)级批发经营。该企业已取得由宁波市应急局核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至2024年6月。 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并于2021年5月到现场进行了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本次评价库区内外部距离、消防设施、建筑防火等级、防雷等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进行评价。该项目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项目,所储存的烟花爆竹为爆炸品,不涉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另外根据GB 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项目各储存单元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各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条件、储存品种、周边环境等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报告有效期为叁年。 若企业后续违规超量储存(超过其承诺的限定1号库为5t,2号库为5t,3号库为5t,4号库为5t,5号库为8t,7号库为8t,8号库为1t,9号库为1t,10号库1t,11号库6t),则本报告结论不成立。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项目组成员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张 伟 | 1700000000301547 | 031413 | |
董 光 | 1800000000301254 | 032850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侯 英 | 2021.5.10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 | |
孙洪杰 | 2021.5.10 | 资料收集、报告编制 | |
尧赛民 | 2021.5.10 | 现场勘察、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经过对慈溪市凯元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经营管理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组确认:慈溪市凯元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库区运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仓库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慈溪市凯元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5000kg;2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5000kg;3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5000kg;4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5000kg;5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8000kg;7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8000kg;8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1-2级,可储存A、B、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1000kg;9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1000kg;10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1000kg;1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6000kg,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7月12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