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行业

上高县安锦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

更新时间:2023-01-12

项目名称

上高县安锦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

项目简介

上高县安锦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企业”)成立于20190724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李建华;许可经营项目:C、D级烟花、C级爆竹销售【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有效期:2018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4日】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于20190724日经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MA38QC9YX0,公司注册资本70万元,住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建设中路15号(仅限于行政办公和通讯联络使用,不得仓储销售),仓库地址位于宜春市上高县锦江镇朱桥村

该企业于2019年0712日经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证书编号:(赣)YHPF[2007]YCN00007号(延期变更许可),主要负责人李建华,仓储设施地址位于宜春市上高县锦江镇朱桥村。该企业仓库区占地面积12亩(约8000m2),建有2栋烟花爆竹仓库,库房总面积为743m2:其中2号1.3级爆竹库房,建筑面积406平方米,用于储存C级爆竹产品,储存药量5000kg;3号1.3级烟花库房,建筑面积337平方米,用于存放C、D级烟花产品,储存药量5000kg,库区防雷、防静电及监控设施齐备。许可范围: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有效期:20181025日至20211024(已申请延期)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成了本项目的评价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风险分析,评价人员经过收集有关资料、标准、规范等工作后,深入生产现场展开检测、检查和相关的调查研究,掌握了该企业的主要生产工艺、设备配置、外部环境及总体布置等情况,同时对生产、储存等过程的安全设施也有了较详细的了解,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系统的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选择适用的有关评价方法对系统的风险进行评价在汇总上述各项的基础上编写了本评价报告。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周水波

S011044000110192002624

023583


孙洪杰

S011032000110193000922

035769

方逊圣

1800000000300377

034337

报告编制人

周水波

S011044000110192002624

023583

方逊圣

1800000000300377

034337

报告审核人

邹文斌

S011032000110192001449

024656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S011035000110202001361

027047

技术负责人

侯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周水波

20221215

现场勘察、过程控制、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孙洪杰

20221215

辨识、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报告编制

方逊圣

20221215

收集资料、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报告编制。

评价结论

本安全现状评价总结论为:上高县安锦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的储存经营现状符合储存和经营[C、D级]烟花类和[C级]爆竹类产品的安全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21226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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