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行业

河口县恒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5-01-19

项目名称

河口县恒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河口县恒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原有烟花爆竹仓库因周边环境安全距离已经不能满足标准要求,需进行搬迁新建烟花爆竹仓库,新建仓库地址为河口县坝洒农场坝洒二队,现仓库已建设完成,企业需对仓库进行安全验收并投入使用。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的1栋1.3级烟花爆竹仓库,仓库面积为486.63㎡(核定药量:9000kg),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值班室(企业租用)、大门、围墙及公辅工程。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家国

1800000000201239

023470

项目组成员

李家国

1800000000201239

023470

吕湧盛

S011053000110203001776

041995

张飞虎

S011032000110193000949

036205

S011032000110192001419

035905

潘承周

S011053000110193002447

039342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报告编制人

李家国

1800000000201239

023470

吕湧盛

S011053000110203001776

041995

潘承周

S011053000110193002447

039342

报告审核人

邹文斌

S011032000110192001449

024656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S011035000110202001361

027047

技术负责人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李家国

2024年12月24日

现场勘察、报告编制

潘承周

2024年12月24日

资料分析

吕湧盛

2024年12月24日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河口县恒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满足储存经营烟花类C、D级产品,爆竹类C级产品的条件,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501月17

2、河口恒通烟花爆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稿,打印6份).pdf

现场照片


上一篇:江西晶隆炭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药用活性炭生产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下一篇:万载县港泰烟花有限公司申请许可范围不变化的情况下,在原厂区范围内增加1台烟花效果内筒装药机及相应配套工库房设施;在产能不变的情况下,对原生产线进行优化调整改扩建项目
相关推荐

友情链接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