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吉安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关于烟花爆竹仓库优化提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吉安熊猫烟花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23日,同期经吉安市青原区行政审批局发放营业执照,住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宋溪村仓库,法定代表人黄海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803MAE8TQUU5Y,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该项目于2025年01月16日经吉安市青原区行政审批局审核备案,核发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501-360803-04-05-569734,2024年12月28日与吉安市青原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项目地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宋溪村。 吉安熊猫烟花有限公司拟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宋溪村对原有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进行优化提升改造。库区占地面积6292m2,库区建筑总面积966.46㎡,其中1号爆竹库房面积为289.1m2,储存药量为5000kg,危险等级为1.3级;2号烟花库房面积为289.1m2,储存药量为6000kg,危险等级为1.3级;3号闲置库房面积为106.1m2;4号消防泵房面积为8.16m2;6号值班房面积为274m2;5号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为235m3。此项目工程优化提升改造后从事组合烟花类(C、D)级、玩具类(C、D)级、吐珠类(C)级、升空类(C)级、旋转类(C、D)级、喷花类(C、D)级和爆竹类(C)级产品的存储经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一类危险品,必须设专用库区储存烟花爆竹,同时远离市区和重要城市建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1]第36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7号令修改)的具体要求,必须对存储性建设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 受吉安熊猫烟花有限公司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组成评价小组,对吉安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关于烟花爆竹仓库优化提升项目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认真的阅读和分析,优化提升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优化提升项目固有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坍塌等。 本评价报告主要依据企业提供的地形测绘图、初步设计图、相关批复文件和现场调研收集的其它有关资料,分析预测该优化提升项目在实际的建设和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程度,运用定性定量方法对各评价单元进行安全评价。针对该优化提升项目地形条件和初步设计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得出安全评价结论,形成安全预评价报告。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项目组成员 | 王 干 | S011032000110192001419 | 035905 |
李 涛 | 1800000000300501 | 034156 | |
刘家清 | S011035000110203001141 | 040561 | |
张飞虎 | S011032000110193000949 | 036205 | |
卢柄衡 | 1700000000301577 | 031440 | |
报告编制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卢柄衡 | 1700000000301577 | 031440 | |
报告审核人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喻荷兰 | 2025年02月08日 | 现场勘察、报告编制 | |
卢柄衡 | 2025年02月08日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分析、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经过对吉安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关于烟花爆竹仓库优化提升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初步布置、安全设施等进行安全预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公司吉安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关于烟花爆竹仓库优化提升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与标准的要求。若建设项目在落实企业规划方案和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进行设计、施工,在工程按要求建成运行后,符合储存及经营组合烟花类(C、D)级、玩具类(C、D)级、吐珠类(C)级、升空类(C)级、旋转类(C、D)级、喷花类(C、D)级和爆竹类(C)级产品的安全经营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2月27日 |
2、(审核修改稿)吉安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安全预评价报告 .pdf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