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抚州市东临新区双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临新区七里岗乡双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抚州市东临新区双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05月15日,于2023年10月08日经抚州市东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并发放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1005MA397X5U6L,法定代表人胡小林,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临新区七里岗湖墓村,注册资本:46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该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取得由抚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赣)PF[2023]00394,仓储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临新区七里岗湖墓村,许可范围: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旋转类(C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级)、架子烟花类(C级)、组合烟花类(C级),有效期2023年11月12日至2026年11月11日。 该公司原设有1号烟花仓库(建筑面积564㎡),位于库区西面;2号爆竹仓库(建筑面积150㎡)、3号爆竹仓库(建筑面积150㎡)和4号成品回收仓库(建筑面积29.25㎡)位于库区东面,由于经营形势的发展,原有仓库的经营条件现已不适应安全储存经营的要求,因此该公司拟对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进行改扩建,库区西面原1号烟花仓库拟改建为1号爆竹仓库(建筑面积不变,564㎡),库区东面原2号烟花仓库、3号爆竹仓库和4号成品回收仓库拟废弃停用,库区西南面拟新建2号烟花仓库(建筑面积1000㎡)、库区南面拟新建3号回收库(建筑面积30㎡)。并于2025年08月07日经抚州市东临新区经济发展局审批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凭证”,项目名称:抚州市东临新区七里岗乡双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为:2507-361000-04-01-451172,项目总用地面积17200.86m2(约25.8亩),仓库建筑面积1594m2,计划新建1000m2烟花爆竹仓库1栋,新建30m2回收库1栋,改建564m2烟花爆竹仓库1栋,总投资180万元,项目性质为改扩建;于2025年07月03日经相关部门审批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2025002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项目组成员 | 章晋英 | 1100000000300084 | 021967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
姜 锋 | S011035000110202001353 | 015901 |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
刘家清 | S011035000110203001141 | 040561 | |
报告编制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姜 锋 | S011035000110202001353 | 015901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金星 | S011032000110202000779 | 040588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 间 | 主要任务 | |
喻荷兰 | 2025年08月24日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
姜 锋 | 2025年08月26日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
章晋英 | 2025年08月31日 | 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 | |
评价结论 | 经过对抚州市东临新区双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临新区七里岗乡双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初步布置、安全设施等进行安全条件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公司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与标准的要求。若建设项目在落实企业规划方案和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进行设计、施工,在工程按要求建成运行后,符合储存和经营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旋转类(C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级)、架子烟花类(C级)、组合烟花类(C级)的安全经营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0月09日 |
2、(终稿)抚州市东临新区双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临新区七里岗乡双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pdf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