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供合日杂烟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01月26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是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定点批发经营企业。2006年10月及2007年6月经路桥区人民政府召集15个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同意迁建至路桥区螺洋街道南山村杨梅安废弃采石场建造烟花爆竹仓库,于2007年11月竣工后使用至今。企业取得了由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717646829C,法定代表人何海斌。 企业注册住所位于台州市路桥区金鹊街92号,烟花爆竹仓库位于路桥区螺洋街道南山村杨梅安废弃采石场。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有一座(1号为1.3级仓库(原为2号仓库,现命名为1号仓库);因原1号库有地质灾害风险,于2018年10月已拆除,目前仅剩原2号1.3级仓库,最大存药量10t),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面积689.45m2,最大核定药量10t。该企业于2023年1月9日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证书编号:(浙)YHPF[2023]0801,有效期2023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8日),许可范围:经营区域:路桥区爆竹类(C)级、喷花类(B、C、D)级、旋转类(B、C、D)级、升空类(B、C)级、吐珠类(B、C)级、玩具类(C、D)级、礼花类(B)级、架子烟花类(B、C)级、组合烟花(B、C、D)级。 企业委托我公司对其仓库进行新一轮的安全评价。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并于2025年6月18日到现场进行了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本次评价库区内外部距离、消防设施、建筑防火等级、防雷等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进行评价。该项目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项目,根据AQ4131-2023《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项目储存单元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储存单元未构成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条件、储存品种、周边环境等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报告有效期为叁年。 若企业后续违规超量储存(超过其承诺的限定1号仓库为10t),则本报告结论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