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黎川县鸿达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黎川县鸿达气体有限公司是一家法人独资企业,主要涉及液氧制造、销售,法定代表人万和昌,注册资本500万元。厂址位于黎川县宏村镇龙头寨,占地7000㎡,租赁黎川龙头寨电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场地,该区域不属于工业园区。该项目投资500万元,现有KDON空分设备一套,空分能力为800Nm³/h,年生产能力为10000m³液氧,该企业于2005年5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于2011年12月第二轮延期换证,证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05]0067 有效期至2015年6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前需提出延期申请并进行安全评价,受黎川县鸿达气体有限公司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况洪 | 1500000000301360 | 026811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0 | 026813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26813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评价结论 | 安全评价结论:安全评价结论为:黎川县鸿达气体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具备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基本条件,生产装置工艺设备安全可靠性较高,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于可接受范围。黎川县鸿达气体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能够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6.11.21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