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开

抚州市临川区罗湖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8-06-11

项目名称

抚州市临川区罗湖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抚州市临川区罗湖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该站位于抚州市临川区华溪乡,主要经营0#柴油、92#汽油、95#汽油汽油,站内设5台油罐,分别为容积30 m3的0#柴油埋地卧式贮罐2台、容积30 m3的92#汽油埋地卧式贮罐2台、容积30 m3的汽油埋地卧式贮罐1台,至大存储量为150 m³,实际油品折算总容量为120 m3(柴油折半),属于二级站,该站完成设立审定前期工作后,现加油站基础设施已建设完成,试运行情况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新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完成并成功试运行一段时间后,企业应对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以判断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对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的符合性,并检查相关安全配套设施“三同时”的有效性。

受抚州市临川区罗湖加油站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安全验收评价。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项目组成员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0    

027047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0    

026813

报告编制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报告审核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0    

019542

过程控制负责人

高金生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胡南云

2017年9月21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朱细平

2017年9月25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龙镜生

2017年9月25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抚州市临川区罗湖加油站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消防设施基本到位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经营的需要。企业通过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因此,该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6月11日

现场照片

上一篇:新余市渝水区下村农机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下一篇:浮梁县华琴五金气体配送中心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现状评价
相关推荐

友情链接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