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天台县兴合烟花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修订稿) | ||
项目简介 | 天台县兴合烟花有限公司原为浙江省天台县日用杂品公司,是供销社下属企业,改制于2001年7月,并于2007年11月正式更名,注册资金220万元,从业人员12人。企业于2019年2月13日取得由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6866575323),企业性质系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承担天台县范围内烟花爆竹的计划、采购和批发业务。 企业注册场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环城东路64号,烟花爆竹仓库位于天台县城以东坦头镇岩下村境内。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有三幢库房(1号仓库为1.1-2级仓库,2号和3号仓库为1.3级仓库),上一周期于2017年经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评价合格,并于2018年11月27日取得由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浙)YHPF(2018)0809号,有效期至2021年12月5日),允许天台县烟花类(B、C、D)、爆竹类(B、C)批发经营。2017年仓库的东北面新增326省道(二级公路),企业于2018年委托设计院浙江天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调整了1号仓库的危险等级和存药量,危险等级由原来的1.1-2级调整为1.3级,存药量由原来的1t调整为10t,存放品种由原来的烟花类(B、C、D)、爆竹类(B、C)变更为现在的烟花类(C、D)、爆竹类(C)级。 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并于2020年11月到现场进行了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本报告为2020年12月份的修订稿)。本次评价库区内外部距离、消防设施、建筑防火等级、防雷等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程》GB50161进行评价。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条件、储存品种、周边环境等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报告有效期为叁年。 若企业后续违规超量储存(超过其承诺的限定存药量1号库为10t、2号库为14t、3号库为7t以下),则本报告结论不成立。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项目组成员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侯 英 | 2020.11.11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孙洪杰 | 2020.11.11 | 资料收集、报告编制 | |
尧赛民 | 2020.11.11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天台县兴合烟花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10000kg;2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14000kg;3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7000kg;企业经营品种包含爆竹类(C)级、喷花类(C、D)级、旋转类(C、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D)级、架子烟花类(C)级、组合烟花类(C、D)级,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11月18日 |
现场照片